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来信办理平台 >> 来信办理规则

来信办理规则

  根据锡委办发〔2009〕114号《“中国无锡”网站群管理办法》,《来信办理平台》工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则。

  1、及时阅读、办理信件。

  2、对垃圾信件进行清理。

  3、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

  4、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送请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进行办理。

  5、对经过审核可以公开的信件及回复,应及时答复并在网上公布。

版权所有: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泰得科技IPv6

网站备案:苏ICP备09024546号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