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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跟奖跟补申报公告
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人才办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各市(县)区人才办、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经开区各有关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委发〔2018〕52号)、《“太湖人才计划”跟奖跟补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10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跟奖跟补工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市委、市政府奋力夺取“双胜利”部署要求,以省委“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为统揽,大力实施无锡“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更好发挥各地区和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主体作用,激发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决定作用,着力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发展高地。
二、申报主体
1、企业单位,申报要求见附件1,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2、平台机构,申报要求见附件2,由市科技局受理。
3、人才中介机构,申报要求见附件3,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4、路演机构,申报要求见附件4,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受理。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推荐。相关单位对照条件,通过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申报平台(http://www.wxxf.net.cn/zhrc/a/login)下载申报表格,准备证明材料,申报表格和证明材料各制作一个PDF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对提出申报申请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经市(县)区人才办审核后,择优向市受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2、评审评估。各受理部门和专家成立评审组,制定评审办法,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数据审核、尽职调查、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评审评估、择优推荐,于5月15日前向市人才办提出拟入选名单和跟奖跟补建议。
3、公示确认。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文确认。按照资金管理有关办法,一次性兑现跟奖跟补资金。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不发生弄虚作假、不泄露商业秘密,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打印等工作,由各受理部门根据需要另行通知,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3、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五、联系方式
1、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袁晓雷 81820894
2、市科技局:
强蕾 81821887(科技创业载体)
朱莹 81821922(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
王春耕 81821911(高校类新型研发机构)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戴威 81822567(企业单位)
叶一帆 81822575(中介机构)
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马晓羽 81824447
附件:
1、“太湖人才计划”企业单位跟奖跟补申报要求
2、“太湖人才计划”平台机构跟奖跟补申报要求
3、“太湖人才计划”人才中介机构跟奖跟补申报要求
4、“太湖人才计划”路演机构跟奖跟补申报要求
2020年3月23日
锡人才办〔2020〕3号——2020年度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跟奖跟补申报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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