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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无锡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的通知

时间:2018-01-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任用的工作要求,现对《无锡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修订。具体调整如下:

  1、规范程序名称。根据《条例》,将原表中“动议、推荐、组织考察、执行事前报告情况、酝酿情况、讨论决定、任前公示”7项改为“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项,保持与《条例》规定的一致性。

  2、强化职数预审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职数预审制度的要求,在“动议”栏中增加“是否通过上级部门职数预审”栏目,如预审通过则填“是”,未预审或审核未通过的填“否”。

  3、强化干部档案及“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工作。干部基本信息中增加“人员身份”栏目,“考察”项目中增加“干部档案及‘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情况”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审核结论并由审核人签名背书。

  4、前移纪检机关廉政鉴定。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前移至考察阶段进行,故将原“讨论决定”项目中的“纪检监察征求意见”栏目调整至“考察”项目中。拟任科级干部考察对象确定后,即按干部任免管理权限,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时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廉政鉴定。

  5、强化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按照要求在“考察”项目中增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栏目。各市(县)区凡拟提拔科级干部,必须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符合规定的方可实施。市级机关、市直单位根据需要开展拟提拔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

   6、强化文书档案管理。在表格上方增加“文书档案编码”栏目,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明确文书档案编码,完善相关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材料,一并归档,以备查核。

  新表式自2015年1月起执行。请各地各单位接《通知》后,按新要求实施选拔任用工作并如实记载。《无锡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可在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zzb.wuxi.gov.cn)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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